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酒泉豫鑫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溴素阻燃剂配套年产6000吨溴素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酒泉豫鑫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溴素阻燃剂配套年产6000吨溴素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甘肃省张掖市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
(4)项目概况:主要建设氯气库、氯气气化间、制溴车间、固体溴化钠仓库、液体溴化钠储罐、制溴车间专用辅助用房和本项目配套安全环保辅助设施等。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酒泉豫鑫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5837879990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www.4166.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5214020419
4、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话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附件:
酒泉豫鑫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