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甘环环评发〔2023〕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不需报批环评文件,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自行组织环境影响分析论证,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向环评审批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后纳入日常监管。”
本次改造涉及的装置具备合法环保手续,经对照《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整个项目性质、规模、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也不涉及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建设单位已委托兰州森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并组织进行审核,现已经按照意见完成修改,现将报告进行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瓦斯及氢气系统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建设单位: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老市区炼油化工总厂内(中心地理坐标为E 97°33'39.46",N39°49'53.60")
项目总投资:2944.97万元
建设规模:重整氢提纯部分装置设计规模:48.72×104t/a;氢气膜分离系统装置设计规模:4190×104Nm3/a;C3+回收部分设计规模:3.5×104t/a。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老市区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37-3938544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兰州森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98号名城广场2号楼30层3029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931-8263206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报告链接: 提取码: aa99
2025.6.4